广西新闻网 > 新闻中心 > 广西社会?法制 > 正文 法院传票牵出一串疑问!南宁一公司莫名其妙成被告 2020年12月27日 09:52 来源: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:陈丽婕
没办POS机 于是,王女士以“不正当获利”为由将收款方家居公司告上法庭。针对王女士的起诉,家居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,公司从来没办理过POS机,也没跟当事楼盘的开发商有任何业务上的来往,更没收到王女士的3万元。 家居公司的有关负责人收到传票后一头雾水,公司不认识这位购房的王女士,她买房怎么跟公司牵上了关系? 3万元为何显示刷进了公司账户? ▲家居公司收到的法院传票。 2019年5月13日,在南宁市邕宁区江湾路一楼盘售楼部,王女士通过POS机刷卡3万元可以享受6万的购房优惠,这笔钱进入了家居公司的账户。后来,王女士认为这3万元没计算在房款内,属于外收,因此要求退还,未果。 12月18日,南宁一家居市场管理公司(以下简称“家居公司”)向南国早报反映,广西:1500多家银行网点可受理15项高频社保业务-广西,他们公司因业务调整暂时闲置,也没办理过POS机,12月4日却突然收到一张法院传票。原告王女士称,她买房时,售楼部的销售人员将3万元通过POS机刷入了家居公司账户,遂状告该公司不当得利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 |